根据《南昌工程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南工发[2019]46号文件的精神,制定水利与生态工程学院2020、2021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专项工作小组
组长:彭友文,何习平
副组长:牛景太,张修祥
小组成员:唐春、姚莉、白桦、裴青宝、陈静、刘文飞、张红梅、余本锋、欧阳菊根、谢应兵。
二、转专业原则
符合学校规定的转专业条件的2020和2021级本科学生,并符合下列条件:
1、在校已注册、缴费学生;
2、遵纪守法,无纪律处分;
3、已修课程考核均合格;
4、在全校范围内转专业者,前一学期所有课程平均绩点2.3以上;在本学院范围内转专业者,前一学期所有课程平均绩点2.0以上。
5、在本学院范围内转专业者,如有特殊情况可向学院提交申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2、本科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者;
3、在本校已有一次转专业记录者;
4、正在休学者。
三、可接收专业及名额计划
专业名称 |
可接收专业 |
名额计划 |
水利水电工程 (493人) |
|
25人 |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146人) |
|
8人 |
测绘工程 (73人) |
|
4人 |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79人) |
|
4人 |
地质工程 (71人) |
|
4人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120人) |
|
6人 |
风景园林 (73人) |
|
4人 |
园林 (75人) |
|
4人 |
农业水利工程 (77人) |
|
4人 |
(注:严格控制管理类、人文类专业转入其他专业类。国际教育学院的学生只能在本院转专业。)
四、录取规则
1、如果申请转入的人数小于既定的可接受名额计划,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直接录取;
2、如果申请转入的人数大于既定的可接受名额计划,根据获得录取资格的同学的绩点分排名确定录取次序。
五、工作内容及安排
(1)转专业学生报名(4月11—15日)
申请转专业学生向现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提交转专业申请表,由现所在学院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学生的申请表由现所在学院教务办于4月18日前统一交至转入学院。
(2)学院组织考核(4月24日前)
学院组织对转入同一专业的学生,按该专业同一的考核方案公正、公平、公开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转入学院预录取(4月28日前)
学院根据考核结果和录取原则进行预录取,预录取结果经党政联席会通过后,在学院官网公布,公布期满3天无异议后,将录取结果汇总表和录取学生的转专业申请表一并交教务处教学信息科。
(4)教务处审核及公示(5月10日前)
教务处审核后,在教务处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六、注意事项
1、转专业工作坚持学生为本,按照《南昌工程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南工发[2019]46号文件执行,同一转入专业按同一标准公正、公平、公开考核后择优录取。
2、在国家及省教育主管部门的政策规定范围内申请转专业,如:二本录取的学生不能转入一本录取的专业;高考文(理)科学生不能转入只收理(文)科的专业;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
3、专业跨度较大,原专业和转入专业同年级已修课程差异达到18学分的学生,应转入低一年级。
4、本学期期末完成相关转专业异动手续,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须参加原专业本学期的期末课程考核,转专业手续办理完成后下学期到新的专业班级进行学习。
七、附件:
1、南昌工程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2、转专业涉及的学生成绩平均绩点计算办法
水利与生态工程学院
2022年4月1日
附件1
南昌工程学院本科一、二年级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姓名 |
|
性别 |
|
学院 |
|
专业 |
|
班级 |
|
学号 |
|
联系电话 |
|
高考省份 |
|
高考总分 |
|
高考科类(文科/理科/不分文理/艺术类): |
|
是否曾转过专业: |
|
申请转入专业 |
学院 专业 |
上学期课程平均绩点 |
|
课程考试情况 |
□全部及格 □有 门课程未合格 |
申请转专业原因: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是否欠费 |
计财处意见: 经办人: 公章: 日期: |
是否有纪律处分 |
所在学院学工办意见: 学工办负责人: 公章: 日期: |
所在学院意见 |
成绩审核意见: 成绩审核人(教务员或者教学秘书)签字: 年 月 日 教学院长意见、签字: 年 月 日 |
接收学院意见 |
接收学院意见: 教学院长签字: 年 月 日 |
备注 |
1、学生已修课程平均绩点及专业排名、课程考试情况由其所在学院进行资格审查时填写。 2、此表经转出学院审核后交转入学院进行审核、并做报名汇总,考核结束后按考核成绩进行录取审核,最后存档。 |
附件2
转专业涉及的学生成绩平均绩点计算办法
一、计算平均绩点的课程范围
只计算必修课程。必修课程指按培养方案每个学生必须要上的课程。按培养方案学生可以选择上或者不上、多上或者少上的课程,都不计算平均绩点。
二、课程绩点的确定
取课程初修期末考试成绩按《南昌工程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南工发[2019]46号文件确定绩点。初修的缓考学生取缓考后取得的首次成绩确定绩点。
成绩绩点换算表
成绩 |
100-90 |
89-85 |
84-82 |
81-78 |
77-75 |
74-72 |
71-68 |
67-64 |
63-60 |
<60 |
绩点 |
4.0 |
3.7 |
3.3 |
3.0 |
2.7 |
2.3 |
2.0 |
1.5 |
1.0 |
0 |
三、平均绩点计算办法
平均绩点按培养方案的课程学分加权计算,即:每门必修课程取得的最高绩点乘以课程的学分的乘积累加后除以必修课程的学分的累加。
计算示例:
某学生课程成绩 |
课程 |
学分 |
成绩 |
绩点 |
学分乘绩点 |
课程A |
3.50 |
61 |
1.0 |
3.5 |
课程B |
3.50 |
71 |
2.0 |
7 |
课程C |
3.00 |
81 |
3.0 |
9 |
课程D |
2.50 |
91 |
4.0 |
10 |
课程E |
1.00 |
51 |
0.0 |
0 |
课程F |
1.00 |
68 |
2.0 |
2 |
课程G |
1.00 |
67 |
1.5 |
1.5 |
课程H |
1.00 |
应修未修 |
0.0 |
0 |
总计: |
16.50 |
|
|
33 |
该生平均绩点=33/16.50=2.0 |
2022年3月28日